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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终止母乳喂乳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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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宁波新东方医院      编辑:sh   发布时间:2010-07-01    我要咨询

  母亲存在以下问题时,并不需要终止母乳喂养。这些问题包括:

  母亲为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

  母亲为丙型肝炎感染者(血液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或丙型肝炎病毒RNA呈现阳性);

  母亲出现发热,但不是上述提到的诸多禁忌的原因;

  母亲暴露于具有低水平化学介质的环境中;

  母亲为巨细胞病毒(CMV)血清阳性携带者,且非近期转为阳性,则可哺喂足月婴儿,母体内的CMV不会传播给婴儿。如果喂养出生体重不足1500克的**低出生体重儿,就应权衡母乳喂养的益处与CMV传播的危险性。冷冻或加热母乳能明显降低母乳中CMV的含量。

  吸烟的母亲可以进行母乳喂养,但是卫生保健专业工作者应该建议很多吸烟的母亲不应在家庭室内吸烟,并应尽非常大努力尽快戒烟;

  由于饮用酒精饮料后,不仅母乳中酒精浓度会较高,而且还会抑制乳汁的产生,所以进行母乳喂养的母亲应避免饮用酒精饮料。如果偶尔接受了少量酒精饮料,比较好在饮后2 小时再给婴儿哺乳。

  对大多数患有黄疸和高胆红素血症的新生儿,应该继续保持母乳喂养,而不需中断。只有**个别患有严重高胆红素血症的婴儿,才需短时间暂时中断母乳喂养。

  • 真正治好病人的不是冷冰冰的医疗器械,而是医生的医术、爱心、责任心。

  • 对病人认真负责就是好的医德,绝不让患者多花一分钱多受一点苦。

  • 对每一位患者都细致入微,让患者能放心治疗、愉悦就医、康复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