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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规范留取尿检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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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宁波新东方医院      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09-12-21    我要咨询

  *尿常规检查,留清晨**次尿约100毫升于清洁容器内送检,不能污染上大便,女性月经期暂不宜留尿。

  *留24小时或12小时尿标本时,必须在清晨7时排空小便后开始留尿,将规定时间内的尿都留在一个大容器中,直到**后一次尿排完为止,全部送检。

  *为了防止尿液变质,除加入防腐剂外,还应将尿放置在阴凉处。

  *尿培养需留中段尿时,要清洗会阴(龟头),排尿时,前段尿不要,接取中间尿液于试管中送检。

责任编辑:诗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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